课多网 欢迎您!
课程导航

武汉市九部门协同推出民办教育支持方案 涵盖12项细化举措

时间: 05-20

武汉市九部门协同推出民办教育支持方案 涵盖12项细化举措

武汉民办教育专项支持方案发布 九部门协同破解运营难题

政策出台背景:民办教育的重要性与现实挑战

作为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武汉市民办教育承担着多元化教育供给的关键职能。数据显示,当前由教育部门管理的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已达2739所,其中民办中小学、中职学校及幼儿园在校生规模超32.6万人,教职工总数4.66万人;民办培训机构常年服务学生约35万人次,配备教职工近1万人。这类机构不仅缓解了公办教育资源压力,更在素质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领域形成特色补充。

然而,疫情冲击下,民办教育机构普遍面临运营困境:线下教学停滞导致收入锐减,场地租金、人员工资等刚性成本持续支出,部分机构现金流承压。为帮助这类市场主体渡过难关,武汉市教育局联合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等9部门,经多轮调研协商后,正式发布《武汉市应对疫情支持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有关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通过系统性政策组合拳稳定行业发展。

12项具体举措:覆盖七大核心运营场景

《措施》针对民办教育机构的实际痛点,从资金、成本、人力等维度提出七大领域12项细化支持。其中,公共财政扶持被列为首要任务——对符合条件的机构,将通过提前足额拨付财政补助资金的方式缓解现金流压力,特别强调受疫情影响未开园期间的补助资金不予扣减,确保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等重点机构的基础运营资金稳定。

在成本端,政策鼓励各类物业服务主体减免住宅区配套幼儿园的物业服务费,同时引导出租方(含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对民办教育机构给予租金减免或延期支付。针对金融需求,明确金融机构需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对受困机构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并适当降低贷款利率。

税费与社保减负方面,《措施》提出落实国家及省级已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机构免征增值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社保缴费压力较大的机构,可按规定申请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且不影响参保职工权益记录。

此外,政策还涵盖水电气价格支持——对民办教育机构执行与公办学校相同的水、电、气价格政策;在稳岗方面,引导机构通过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等方式稳定劳动关系,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机构给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重点倾斜: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障升级

值得关注的是,《措施》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施专项强化支持。除享受上述通用政策外,这类机构还获得三项特殊保障:一是财政补助资金提前足额拨付,确保其在未开园期间仍能获得必要的运营支持;二是明确物业服务主体需主动对接并落实物业服务费减免,降低日常管理成本;三是优先纳入教育部门的线上资源供给体系,通过官方平台提供免费课程资源,帮助其维持学员粘性。

教育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重要载体,承担着近半数幼儿的教育服务职能。此次政策倾斜旨在稳定学前教育供给体系,避免因机构运营困难导致"入园难"问题反弹。

政策适用条件:规范办学与社会责任并重

为确保政策精准滴灌,《措施》明确了严格的申请门槛。首先,机构需严格服从武汉市疫情防控大局,落实各项防控要求;其次,必须持有合法办学许可证且办学行为规范,无重大安全事故或教育违规记录。

针对租金减免等专项政策,机构还需满足额外条件:年内裁员比例不超过规定标准(或少裁员)、未出现停发教职工工资(或未按国家规定发放生活费)的情况、正式复学前提供的线上教学服务需为免费(或公益性低收费)性质。这些条件既保障了教职工权益,也推动机构在特殊时期履行社会责任。

教育部门强调,政策实施过程中将建立动态监管机制,通过大数据比对、实地抽查等方式核实机构申报信息,对虚报冒领、挪用资金等行为依法依规处理,确保财政资金和政策红利真正用于机构纾困。

政策意义:构建民办教育长效支持机制

此次九部门协同出台的支持措施,不仅是应对疫情的应急之举,更着眼于民办教育的长期健康发展。通过财政、金融、社保等多维度政策联动,既缓解了机构短期资金压力,也为规范办学、稳定师资队伍提供了制度保障。

业内人士分析,随着政策落地,武汉市民办教育机构的生存压力将得到有效缓解,部分优质机构有望借此机会优化课程体系、提升服务质量,进一步激发教育市场活力。同时,政策对普惠性幼儿园的重点支持,将有助于巩固学前教育普及成果,为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可以预见,在政策护航下,武汉市民办教育将逐步恢复发展动能,继续在满足多样化教育需求、促进教育公平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0.038963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