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多网 欢迎您!
课程导航

教育部高校招生规范指南:26项禁止行为全解析

时间: 05-14

教育部高校招生规范指南:26项禁止行为全解析

教育部高校招生规范指南:26项禁止行为全解析

招生政策制定环节的核心规范

为保障高校招生公平性与政策统一性,教育部针对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明确多项禁止要求。例如,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及教育行政部门需严格遵循国家统一招生政策,不得出台含违规"点招"录取等与国家政策相抵触的地方招生办法。这里的"点招"特指通过非公开、非程序的方式指定录取考生,此类行为易破坏招生公平性,因此被严格禁止。

同时,地方部门的政策制定权限被明确限定——不得超越职权制定招生办法或照顾优惠政策,更不能擅自扩大高校招生规模或调整招生计划。以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为例,其试点高校范围、招生计划及项目范围均由国家层面统筹,地方无权自行调整。

投档与录取流程的操作红线

省级招办作为投档工作的执行主体,需严格遵循既定程序。政策明确规定,不得违反投档工作程序或在政策之外降低标准向高校投放考生档案。这意味着,任何"降分投档""超范围投档"等行为均属违规。

针对特殊类型考生的录取,要求更为严格。未按要求进行公示的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考生,其档案不得投放高校或办理录取手续。此外,擅自改变高校招生计划类型、为无计划高校办理录取、违规变更已录取考生学校或专业等行为,均被列入禁止清单。值得注意的是,除国家特殊需要外,招生结束后违规组织特殊类型补录的行为同样被严令禁止。

高校招生行为的具体约束

高校作为招生主体,需严格规范自身行为。首先,招生章程必须经主管部门备案方可发布,严禁进行虚假招生宣传。在计划执行方面,无计划招生、擅自突破计划规模或违规调整计划的行为均被禁止。

特殊类型招生是监管重点。高校不得擅自扩大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等项目的范围或计划,不得违反程序降低标准录取考生,更不能变更已公示的考生入选专业或录取优惠分值。新生录取环节同样有明确要求——录取通知书发放及入学报到阶段,不得更改考生录取专业;入学后,艺术类、体育类学生不得调整至普通类专业,外国语中学保送生不得调整至非外语类专业。

针对生源抢夺乱象,政策明确禁止高校在录取结束前以"预录取协议""高额奖学金""重新选专业"等方式违规承诺录取。同时,严禁向中学、考生及家长收取礼金、礼品或与招生挂钩的费用,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或教师自行组织生源录取。

高中阶段学校的责任边界

高中教育阶段学校及教师在招生过程中承担重要责任。政策规定,不得代替考生填报高考志愿,这是为保障考生的自主选择权。同时,不得以任何名义向高校收取与招生挂钩的费用,避免出现"招生交易"。

在考生材料审核方面,高中学校需确保信息真实性。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推荐材料或证明材料,更不能在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中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这些规定旨在维护考生档案的真实性,为高校选拔提供可靠依据。

政策落地的现实意义

26项禁止行为的出台,是教育部完善高校招生治理体系的重要举措。通过明确各主体的行为边界,既能防范招生权力寻租,又能遏制恶性生源竞争,最终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对于考生和家长而言,了解这些政策红线有助于更清晰地识别违规招生行为,避免陷入招生骗局;对于教育机构而言,则需强化内部管理,确保招生流程符合政策要求。

随着高考综合改革的推进,招生政策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将持续提升。26项禁止行为的落实,不仅是对当前招生乱象的精准治理,更是为构建公平、有序、科学的高校招生体系奠定基础。

0.087523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