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华东师范大学与扬州市广陵区人民合作共建的公办初级中学,华东师范大学广陵实验初级中学选址于扬州市广陵新城中央商务区核心地段,占地108亩,总建筑面积5.2万平方米。学校依托华东师大的高校智力资源与学科建设优势,以"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新时代人才"为目标,致力于打造省内领先、全国知名的实验性示范性初中。
为进一步优化师资结构,提升教学质量,现面向全国范围内公开选拔20名优秀初中教师。本次选调聚焦教学一线需求,覆盖初中阶段主要学科,旨在吸纳教学经验丰富、业绩突出的骨干教师,为学校发展注入新活力。
本次公开选调共设置20个教师岗位,具体学科分布如下: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各3名,物理、化学、体育、音乐学科各2名,历史、地理、生物学科各1名。所有岗位均为初中阶段教学岗位,各学科计划独立执行,不进行岗位间调剂。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次选调岗位设置紧密结合学校当前教学需求,重点补充中考核心学科及体音美等素质教育学科师资力量,确保学科教学的均衡发展与特色课程的有效实施。
1. 持有初级中学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书;
2. 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3. 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教师;
4. 年龄限制:中级及以下职称人员不超过35周岁,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不超过45周岁;
5. 具备正常履行教学职责的身体条件;
6. 户籍不设限制。
报考者需教学成绩突出,并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 省级层面:省特级教师、省教学;省级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或优质课比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近5年获省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荣誉;
2. 地市级层面:地市级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中青年教学骨干、教坛新秀;地市级教研部门组织的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或优质课比赛一等奖获得者;近5年获地市级同类荣誉;
3. 县(市、区)级层面:县(市、区)学科带头人;县(市、区)教研部门组织的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或优质课比赛一等奖获得者。
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与本次选调:
1. 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2.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
3. 近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
4. 与报考单位负责人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等须回避的亲属关系;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本次采用线上报名方式,报名周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指定截止日(具体时间以最新公告为准)。报考者需填写《华东师范大学广陵实验初级中学公开选调优秀教师报名表》,并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及符合能力条件的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荣誉文件等)扫描件,以"华东师大广陵实验初中选调+姓名+学科+联系方式"为邮件标题,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注:具体邮箱以官方最新通知为准)。
特别提醒:所有报名材料需真实有效,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核实立即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由扬州市广陵区人社局、教体局联合负责,重点核查年龄、学历、专业及岗位匹配度等信息。审查结果将于截止日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通知,未通过者不再另行告知。通过审查的报考者需保持报名时预留电话畅通,因联系不上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环节由教育教学领域专家组成评审组,采取试讲形式进行考核(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进入面试的报考者需携带所有材料原件供现场核验。面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若某岗位通过审查人数不足,经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仍无法开考则核减或取消该岗位计划。
面试成绩合格者按分数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成绩相同则加试决选。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将接受政审,重点核查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及遵纪守法情况。
通过全部环节的拟聘用人员,将在扬州市广陵区网站(人社局、教体局专页)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区人社局、教体局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首次聘用合同期限3年,含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格者正式入职。
若因体检、政审等环节出现缺额,将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选调教师原职称及岗位等级保持不变,工资福利待遇按广陵区事业编制教师同类标准执行。符合《"广陵英才"服务保障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条件的人员,可申请享受住房保障、子女教育等配套服务。
本次选调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监督机制严格规范。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扬州市广陵区人社局、教体局所有。